全国劳模\福建三明永安法官范韶勇知法犯法(3)
luyued 发布于 2011-01-03 22:42 浏览 N 次
手机,最后郑还是把手机放在身后拨才得以成功报警。但不知道什么原因,110不敢出警。郑怕再被打,也怕手机被抢,便告诉他们刚才的录音已发,又怕被污告盗窃,一再请小范给他打张便条证明她没拿法院任何东西走,小范在当着几个法官的面粗暴地翻看了郑随身带的包后,一把拿起结婚证和借条复印件,气急败坏地用力摔到地上大叫:“你给我滚!”然后扬长而去,并未开具证明。
随后,郑还请杨副院长坐下来,把他们之间发生的事,从头到尾讲给杨听,请他理解一个女人无助的心情及激愤的心理。而后郑想离开,再次请求他或法院任何一个人打张便条,证明其没带走法院任何一份材料,以求离开,但是在多次要求反复遭拒的情况下,(当时都十二点多了),郑只好打110,请110的人带她出来。在当着110出警人员和法院杨副院长及法警队队长(杨叫来,并告诉郑半小时内要清场,如不走就要动手)的面,打开包,证实没有拿法院文件材料后,才得以离开(时间已过下午一点)。
之后,郑多次请相关部门帮忙找范协调,结果都没有办法。范也找人私下找郑,讲用五万元立马了结此事,后见郑不理睬,就又从七万元增加到十万,也向政法委领导提出十万元来了结此事。十万元相对于三十万是什么概念啊!凭什么小郑的钱要缩水成这样!这是谁都不可能接受的事啊!在小郑坚决不从的情况下,个别人也威胁说诉讼的可变数太大,说不定一分钱也拿不到!
在调解无效的的情况下,领导严厉要求小郑不能上访、不能上网、不能闹事。尤其不能上网,这是公务员所不能做的!同时指出小范并无违法,这只是家庭的纠纷,政府也约束不了他。只能能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这件事。
试想,国家公务员就不能为自己争取正当的权利吗,难道公务员被侵权就不能用正当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吗?尤其是在经历法院之行之后,一个弱势的小女子怎么能和全国知名的“第一法官”打得赢这官司啊,更何况法院都在尽力维护他,维护这个他们树起来的典型!范也很嚣张地放出话来,说三明政法委领导是他父亲的亲友,看永安能把他怎么样,叫小郑死了要钱的心。俗话说:民不与官斗!更何况是法官啊!再者,律师都是靠法官吃饭的,谁能真心帮我们,反正律师费都照拿的。
无奈,只好求助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正义人士,帮我朋友小郑要回她及家人共同借给小范的30万元血汗钱,解除这段无实婚姻,并赔偿这两年多来无实婚姻给我朋友造成的巨大精神伤害。
附:借条和结婚证复印件
随后,郑还请杨副院长坐下来,把他们之间发生的事,从头到尾讲给杨听,请他理解一个女人无助的心情及激愤的心理。而后郑想离开,再次请求他或法院任何一个人打张便条,证明其没带走法院任何一份材料,以求离开,但是在多次要求反复遭拒的情况下,(当时都十二点多了),郑只好打110,请110的人带她出来。在当着110出警人员和法院杨副院长及法警队队长(杨叫来,并告诉郑半小时内要清场,如不走就要动手)的面,打开包,证实没有拿法院文件材料后,才得以离开(时间已过下午一点)。
之后,郑多次请相关部门帮忙找范协调,结果都没有办法。范也找人私下找郑,讲用五万元立马了结此事,后见郑不理睬,就又从七万元增加到十万,也向政法委领导提出十万元来了结此事。十万元相对于三十万是什么概念啊!凭什么小郑的钱要缩水成这样!这是谁都不可能接受的事啊!在小郑坚决不从的情况下,个别人也威胁说诉讼的可变数太大,说不定一分钱也拿不到!
在调解无效的的情况下,领导严厉要求小郑不能上访、不能上网、不能闹事。尤其不能上网,这是公务员所不能做的!同时指出小范并无违法,这只是家庭的纠纷,政府也约束不了他。只能能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这件事。
试想,国家公务员就不能为自己争取正当的权利吗,难道公务员被侵权就不能用正当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吗?尤其是在经历法院之行之后,一个弱势的小女子怎么能和全国知名的“第一法官”打得赢这官司啊,更何况法院都在尽力维护他,维护这个他们树起来的典型!范也很嚣张地放出话来,说三明政法委领导是他父亲的亲友,看永安能把他怎么样,叫小郑死了要钱的心。俗话说:民不与官斗!更何况是法官啊!再者,律师都是靠法官吃饭的,谁能真心帮我们,反正律师费都照拿的。
无奈,只好求助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正义人士,帮我朋友小郑要回她及家人共同借给小范的30万元血汗钱,解除这段无实婚姻,并赔偿这两年多来无实婚姻给我朋友造成的巨大精神伤害。
附:借条和结婚证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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